|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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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5 15:43 文章来源:厅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宝鸡市商务局:
你局报来的《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宝市商字[2006]199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请依据评审意见(附后)对实施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并遵照实施。
二、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市经济资源及自身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认真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项目要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承办单位和人员,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施,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你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对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抓紧协调解决;对试点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试点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商务厅(重要商品流通处)。
附件:评审意见。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陕西省商务厅于2007年4月3日在西安组织召开了《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题评审会。在听取宝鸡市相关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宝鸡市作为商务厅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编制规范,表述清晰。
二、《实施方案》总结了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拟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框架,提出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并对回收站、亭的设置,废旧金属交易中心、加工处理中心、中心园区及电子商务系统、再生资源网的建设,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可操作性强。总体上看,该《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体系框架合理。
三、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宝鸡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确定了各个阶段实施工作重点,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经评审原则通过该《实施方案》。
五、建议
1、为了保障“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试点方案”的实施。宝鸡市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
2、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现有市场的改造和新建市场的关系,注意集散市场定向供应,稳定客户群。
3、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宝鸡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评审人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王社安 陕西省贸易管理办公室 主 任
井贵泉 陕西省贸易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杨海志 陕西省商务厅重要商品流通处 处 长
常建芳 陕西省商务厅重要商品流通处 干 部
韩宝学 宝鸡市商务局 科 长
杨长权 咸阳市商务局 科 长
徐文辉 渭南市商务局 科 长
高 斌 延安市商务局 科 长
刘 平 汉中市报废汽车管理处 副主任
张明学 陕西省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 会 长
周景存 陕西省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 副会长
艾庆玲 陕西省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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